400-0307-800

  • 康丹森全预混冷凝锅炉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自备锅炉供暖须充分协商

作者:冷凝锅炉    时间:2016-10-24 09:23

本报讯(记者 王昕)随着气温的日渐走低,供暖问题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今年自备锅炉小区的供暖价格如何制定?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后方可执行。

市物价局规定供热单位应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或有相同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没有业委会的居民小区,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入户、问卷等方式征求业主(用热人)对供热价格方案的意见,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用热人)同意、签字。供热单位与业主(用热人)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时,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物价部门还规定,供热单位在向业主收取热费前,须将已协商达成一致的供热价格方案在小区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供热价格、每天供热时间及供热时段等。供热价格不变的,供热单位须在收费前于小区的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供热价格信息。而具备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条件的居民小区,供热单位要积极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改革,基本热价按总热价30%确定。




上一篇:天津滨海新区今年将拆29台燃煤锅炉助力治霾

下一篇:冷凝燃气锅炉未来发展优势明显

TAG:    锅炉 


Copyright © 2005-2022 北京中力创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12300号-15